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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收费标准:1、学费:每人每学年7500元-—8500元。2、书本及代办费:根据需要按实核收。

第十条退费标准: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死亡以及其它原因终止学业,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退费。

第五条录取办法(一)学院参加高职招考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三)我院2015年高职招考面向高中生招生的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四)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录取规则:(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

第四条招生计划2015年高职招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汇总数据为准。

2019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日常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学院网址:www.招生咨询电话:0595-0595-0595-招生咨询QQ:、招生办传真:0595-,招生投诉电话:0595-。

第十六条日常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邮编:362121联系电话:0595-传真:0595-QQ:

2019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录取现场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录取现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5-传真:0595-联系人:曾老师(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