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4、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四)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3-咨询地址: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邮政编码:226007电子信箱:xlxgb@.cn网址:http://xlxy..cn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3-;咨询地址: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工处邮政编码:226007电子信箱:xlxgb@.cn网址:http://xlxy..cn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3-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6019电子信箱:zsb@.cn网址:zs..cn

(三)预留计划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预留计划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预留计划我院预留不超过本院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预留计划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预留计划我院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