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1、普通类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录取批次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不超过3门。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三)有关说明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

4、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预留计划我院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3-咨询地址: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邮政编码:226007电子信箱:xlxgb@.cn网址:http://xlxy..cn

(五)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五)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5、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