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4年相关文件。2015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5、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录取结果公布:(1)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2)在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2年有关规定,2013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在初试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发布。

4、对江苏省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