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四)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划定普通高中类及中职类低控制分数线。
(五)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六)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七)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可在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八)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十)所有录取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外,和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得出总分,学校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如总分相同,一并录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14日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4月28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于4月28日16:00前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830-3150305、3150102。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放弃录
取。要放弃录取的考生需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及身份证拍照发送至邮箱:zjc@lzy.edu.cn,公示结束后不接受放弃录取。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3:30开始。
(二)考试地点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一)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lzy.edu.cn)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1个专业志愿,选择愿否服从专业调配,并网上缴费(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高职单招考试前一天17:00前到学校现场缴费)。文艺特长生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体育特长生须在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游泳项目中确定一项参加特长生测试;美术特长生不分类别,由学校统一确定测试项目。所有报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校《高职单招报名表》、户口簿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游泳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中学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比赛前六名(二等奖及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一等奖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
(三)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十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比赛前六名(二等奖及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一等奖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文艺特长生测试。
(四)在美术方面有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十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比赛前六名(二等奖及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一等奖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参加美术特长生测试。
(五)身体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理科考生:时事政治、物理、化学,总分200分。考生大类考试科目分值考试时长招生专业对应科类文科考生时事政治20分120分钟文理兼收历史90分地理90分理科考生时事政治20分120分钟文理兼收理科物理90分化学90分注:1.文科考生仅能报考我院文理兼收专业;

4月11日下午5:30前来我院参加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学院升旗广场(学院正大门)。

(二)中职生1.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中职类试题,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9:00--11:30。2.职业能力测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100分,职业技能操作1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下午13:30-18:30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申诉电话:0830-联系方式

4月12日上午9:00-12:00参加文化考试(8:30开始入场);下午1:30-6:00参加技能测试或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时间为准)。

招生计划学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900人,其中中职类招生计划640人,普通类招生计划260人。专业招收对象及计划学费(元/年?人)普通高中计划中职类别计划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理科20加工制造类4042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兼收20加工制造类404200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20加工制造类404200市场营销文理兼收20所有中职毕业生504000旅游管理文理兼收20所有中职毕业生504000电子商务

(十)2016年4月1日-4月7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十一)2016年4月13日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十二)2016年4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录取规则1录取分数折算办法普高类考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中职类考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特长生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艺体类普高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艺体类中职录取分数文化考试成绩2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802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考生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文化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普高类中职类艺体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各专业中职类各类别艺体类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

录取规则(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二)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四)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划定普通高中类及对口高职类低控制分数线。(五)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

录取规则(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二)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四)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划定普通高中类及中职类低控制分数线。(五)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