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3月30日兰州理工大学办公室2015年3月30日印发附件: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试点办法为吸引优秀生源攻读我校博士学位,探索构建多样化、多渠道符合教育规律的博士招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学校决定对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进行改革,实施“申请-审核”制试点,特制定本办法,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申请者条件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我校全日制非定

3.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研究计划书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附件2:兰州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籍贯政治面貌现役军人□是□否联系电话移动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或学习单位本科毕业学校本科毕业专业获学士学位学校获学士学位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编号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本科毕业时间本科学习形式硕士毕业时间获硕士学位时间获硕士学位方式□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硕士毕业学校硕士毕业专业获硕士学位学校获硕士学位专业硕士毕业证书编号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后学历后学位报考院系所名称报考专业名称报考研究方向名称报考导师姓名报考类别非定向就

(二)导师条件1.必须是当年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在职博士生导师(兼职导师除外),并且完整指导过一届博士生(有按期毕业的博士生)。2.承担国家级在研科研项目(项目延期的除外)。

一、报考条件(一)申请者条件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申请者必须是应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入学前必须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硕士阶段的前置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硕士毕业的专业及拟报考的博士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3.申请者应确有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权威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符合报考学院所提出的考核条件。(二

(一)申请者条件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申请者必须是应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入学前必须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硕士阶段的前置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本科、硕士毕业的专业及拟报考的博士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3.申请者应确有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权威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符合报考学院所提出的考核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我校拥有一级博士学科授权点的学院均可参与试点,今年每个试点学院限1个名额进行“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试点,该名额计入指导教师该年度的招生名额。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公示录取名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报名。

1.《兰州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份;

三、选拔程序(一)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申请-审核”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名条件、考核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并将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积极组织生源,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及学院提出的条件,考生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方可开展“申请-审核”试点工作。(二)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应材料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其所在学院推荐。申请者应准备以下材料:1.《兰州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份;2.攻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