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高臣 副组长:张晓兰
成 员:郑鑫

(三)单独招生考试纪检监察与安全组,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监督试卷的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组长:徐少琼副组长:甘煜辉、李泽华成员:阮永平、余长乐组长:徐少琼副组长:甘煜辉、李泽华成员:阮永平、余长乐

5、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1、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3、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孙冀红(纪检监察处)1、负责命题、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2、接待考生、家长来信来访。3、设立快捷、通畅申诉渠道,公布申诉电话。4、妥善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5、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及相关工作。6、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5)纪检监察组(负责部门:纪检办、督导处负责人:袁定培)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纪检监察组(负责部门:院纪委负责人:李荣)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3、考生查分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察组负责组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查分小组,落实成绩查询;

2.纪检监督组(纪检监察审计处)组长:高臣副组长:薄洋组员:郑鑫职责:全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负责招生阳光工程以及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各个环节,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纪检监察组:负责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录取考试“阳光”实施。组长:高臣副组长:张晓兰成员: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