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确认地点: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点选择为“辽宁大学-本校”的考生,请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临近北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13室。工作时间08:30-11:3013:00-16:00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2015年10月25日下午14:30—17:00英语(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辽宁大学组织,在复试中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政治理论考试由辽宁大学组织,在复试中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1.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专业综合(全国联考)

2.确认地点: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点选择为“辽宁大学-本校”的考生,请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临近北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13室。

(1)人证同一性认定。考生本人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我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验认定。需提交的待审核材料包括:①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不予确认。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特别说明部分);③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④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位证书原件(一般应具有);⑤《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1)人证同一性认定。考生本人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我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验认定。需提交的待审核材料包括:①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不予确认。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特别说明部分);③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④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位证书原件(一般应具有);⑤《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1)人证同一性认定。考生本人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我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验认定。需提交的待审核材料包括:①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②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③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位证书原件(一般应具有);④《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特别说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