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上午场的考生需等本测试类别面试结束一起离开,预计12:30左右离开考场,下午场考生分批离开考场,后一批预计在17:30左右结束。

(三)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

2.上午场面试的考生需于14日7:00前,下午场面试的考生需于11:30前到相应测试类别规定集合室报到、抽签,迟到作自动弃考处理。

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2018年4月9日-13日。流程:登入嘉兴学院“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打印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考生须知、《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签名。

综合素质测试安排(一)形式:面试。(二)时间:2018年4月14日,参加上午场面试的考生,7:00前集合抽签;参加下午场面试的考生,11:30前集合抽签。(三)地点:普通类、特色班在嘉兴学院越秀校区第二教学楼A楼;师范类、语言类在嘉兴学院越秀校区第一教学楼。(四)流程:核查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考生入场→抽签决定考生序号→进入待考室→抽签决定考场及考号→面试。(五)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一)测试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5年4月11日,笔试;2015年4月12日,面试。2.地点: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二)测试内容1.笔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生总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U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3)综合素质评价证明(可使用以往学期的素质评价,P等或P等以上),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