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
(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须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学生在入学满一学年或两学年后,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四)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其他(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3-。(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7日

3)综合素质评价证明(可使用以往学期的素质评价,P等或P等以上),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三)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

六录取办法一志愿填报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二录取规则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

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培养模式是怎样的?答: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文理科录取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将与参加全国范围招考录取的学生一并列入相同专业学习就读。

20.“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答:我院从学生培养需要出发,大限度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需求,若高考成绩在第三批分数线以上者,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程序及要求,经考核合格可以转入到其他专业就读;所有转专业按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嘉兴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

录取办法(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嘉兴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

录取办法(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二)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须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