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毕业与学位授予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申请者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者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2.经过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3.本科或硕士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

1、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推荐,直接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n/laihua/scholarshipen.aspx)申请。

五、申请步骤1、申请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5月10日登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2、申请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我校要求的申请材料邮递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材料转到所申请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

九、奖学金1、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推荐,直接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n/laihua/scholarshipen.aspx)申请。2、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支持地方奖学金项目、中美人文交流项目)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由中国高水平大学自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

十、学位授予学习期满,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12月15日2015年暨南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