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方式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术科考试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在考生术科考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先录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余下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承认美术术科考生在其他院校美术术科考试成绩

(1)素描:三个石膏几何体写生(球体、正方体、圆柱体或圆锥体)使用铅笔或炭笔作为表现用具。考查对构图、比例、形体结构等方面的基本认识、理解及表现能力。

(1)素描:三个石膏几何体写生(球体、正方体、圆柱体或圆锥体)使用铅笔或炭笔作为表现用具。考查对构图、比例、形体结构等方面的基本认识、理解及表现能力。

(2)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颜料、画笔、水桶等相关的绘画用具。

(5)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除第⑤点用A3纸复印外,其他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5.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注《审核表》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