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联系人:王立明监督电话:0752-传真:0752-电子邮箱:wlm@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邮政编码:516025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2-、传真:0752-电子邮箱:hzwzyxsc@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c103.aspx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2-、、传真:0752-电子邮箱:hwzyzs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2012/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12〕1696号、2012年惠价核字第6号文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

第二十九条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12〕1696号、2012年惠价核字第6号文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