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考试累计总分(考试累计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5年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和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以及汇总信息库一同报送我校。

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本科专业名称本科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土木工程5601建筑设计类、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5603土建施工类、5604建筑设备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5607房地产类、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802自动化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工商管理56

2.优先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2.优先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2.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和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以及汇总信息库一同报送我校。

2.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于2016年2月30日前和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以及汇总信息库一同报送我校。

2021年淮阴工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简章录取及优先录取政策

录取及优先政策1.录取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考试累计总分(考试累计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3年3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我校发录取通知书。2.优先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

录取及优先政策1.录取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考试累计总分(考试累计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4年3月29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我校发录取通知书。2.优先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

录取及优先录取政策1.录取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考试累计总分(考试累计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

录取及优先录取政策1.录取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考试累计总分(考试累计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5年3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