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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20:30

评分办法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后得分。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后得分。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3.考场内 (1)各考场配备一台微机及必要的考试用品。 (2)各工作人员职责: ①场外工作人员叫考生进场时,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与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考生,《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交场内工作人员。 ②场内工作人员将《面试次序表》和《报名、编号登记表》送至微机员,《评分单》分发给评委,并带领考生在场内指定位置考试。考试结束后,带领考生迅速退场

3.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体操、武术,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

考试科目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满分200分。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断、散文、小说片断、故事、诗歌或寓言一篇,限时1分钟以内); 2.声乐(由考生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 3.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体操、武术,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

(一)考前准备1.考点设置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学院具体负责省专业统考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 4.考点设若干考场,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考场周围

④考生领取成绩后,工作人员统一带出成绩发放处,考试结束。

4.成绩发放处 成绩发放处是考生考试完毕后,等候领取考试成绩的地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工作职责如下: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声乐(由考生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