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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分配方案

2015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意见分配方案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23:20:21 提问时间:2018-11-30 11:07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8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

    1楼

    (四)名额分配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1.2016、2017级研究生,分别以所在单位2016、2017级符合评选研究生总数为基数,按照第一条款中的奖项等级名额比例,进行奖项等级名额分配

  • 中专学校

    2018年海南大学新生报到寝室是怎么分配的?

    2楼

    7.寝室是怎么分配的?寝室基本是按学院、专业、班级集中安排。

  • 中专学校

    2018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各学院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标分配详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

    3楼

    一、各学院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标分配详见《海南大学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明细表》(附件1)。

  • 中专学校

    2017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

    4楼

    (四)名额分配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一定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一定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一定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一定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一定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1.2015、2016级研究生,分别以所在单位2015、2016级符合评选研究生总数为基数,按照第一条款中的奖项等级名额比例,进行奖项等级名额分配;2.2017级研究生,①推免生、硕博连

  • 中专学校

    2015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当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的导师;

    5楼

    1、当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的导师;

  • 中专学校

    2015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近3年内,指导的研究生出现2人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学业者;

    6楼

    3、近3年内,指导的研究生出现2人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学业者;

  • 中专学校

    2017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基本原则

    7楼

    一、基本原则1、质量优先原则。招生计划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的导师倾斜(包括:学位论文、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和成果水平)。2、科研导向原则。招生计划向重大课题、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倾斜。3、高层次人才引导原则。招生计划重点向高层次人才倾斜。4、交叉协同原则。招生计划适度向新兴、交叉学科取得较好科研成果的导师和科研创新团队倾斜。

  • 我要读技校

    2017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招生计划分配基本条件

    8楼

    (一)招生计划分配基本条件:经确认具备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安排招生计划。1、长江学者2名。2、中组部千人计划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本获得者1名、中科院百人计划1名。3、学校引进的C类人才1名、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D类人才原则上可以招收1名。4、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科研经费在20万元(自然科学类)和10万元(人文社科类)以上者,原则上可招1名。5、近2年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水平在学校一级学科中有较大的突破,或在学校一级学科同行中排名前2名者,可优先安排招生1名。6、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海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排名

  • 中专学校

    2017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当年不能招生

    9楼

    8、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当年不能招生。 

  • 中专学校

    2017年海南大学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指导性分配方案

    10楼

    二、分配方案201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优先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科研业绩突出的导师。(一)招生计划分配基本条件:经确认具备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安排招生计划。1、长江学者2名。2、中组部千人计划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本获得者1名、中科院百人计划1名。3、学校引进的C类人才1名、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D类人才原则上可以招收1名。4、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科研经费在20万元(自然科学类)和10万元(人文社科类)以上者,原则上可招1名。5、近2年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水平在学校一级学科中有较大的突破,或在学校一级学科同行中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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