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报名条件:黑龙江省籍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二)报名方法
考生在我院招生网站预报名后,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已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报名条件黑龙江省籍已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职高、技校、中专等)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人审核制。各地市招考办将报名信息于3月18日前上传省招考办考务平台。

第二十三条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已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报名办法1、生源地报名:2015年3月9日―3月13日,考生须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和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如考生已参加了高考报名,现需兼报高职单招院校的考生,需在考生标记处选择院校代码8028,考生标记代码是3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兼报高考);未报名普通高考只报考单招的考生,考生标记代码是7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只报单考)。详见如下考生标记代码表

第二十一条报名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四章考生报名第十一条报名条件:黑龙江省籍已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第十三条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时,考生可按照志愿依次填报3个专业。

(二)报名方法考生在我院招生网站预报名后,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已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1日至4日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填报基本信息并网上缴费

报名(一)招生对象报名条件:黑龙江省籍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二)报名方法考生在我院招生网站预报名后,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已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我院网站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