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根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省招办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3、同等条件下,面试优秀者优先录取。4、在4月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试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黑龙江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分数统计等工作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安全性;

5、考试相关要求(1)严格遵守科学、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组织原则。(2)考试、评卷、录取期间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3)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安全性;(4)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考试、录取现场。

3、考试方式:采取“文化素质+综合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文化课采取笔试形式,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共300分;综合技能测试采取面试和综合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重点考查初、高中阶段所学基础知识。

4、在4月将考生预录取数据,报呈省招考办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学院自主命题,命题过程全封闭,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二)考试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三)评卷

考试及有关要求:1、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2、考试地点: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3、考试方式:采取“文化素质+综合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文化课采取笔试形式,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共300分;综合技能测试采取面试和综合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重点考查初、高中阶段所学基础知识。4、考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

(2)考试、评卷、录取期间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