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时间寄发。
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0451)87066616
联系人:张意军 史秀娟 网址:www.***

5、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

第七条考试内容1、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命题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结合我院专业学习要求进行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只限英语、俄语)、综合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满分为400分。2015年3月26—27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审

第六条报名时间学校预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以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13日。

1、学校名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代码8019)。

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四条招生对象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黑龙江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往届毕业生仅限2012届及之后的考生。

第六条录取原则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是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面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谈试题问答成绩综合技能才艺展示成绩顺序优先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网络远程面谈考核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督导组的监督和检查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章程

2录取原则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网络远程面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结果通过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单考单招填报志愿通知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时间寄发。 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