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省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美术、书法教育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等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市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个人作品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获得育婴师、蒙氏教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二)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总成绩=考核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政策加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舞蹈教育、书法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50%。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方法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基础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