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制定了如下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2.学校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3.学校科研单项奖学金:2000-10000元/项。
4.国家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
注:以上各项奖助政策仅供参考,所涉金额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

3.户口迁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或哈尔滨工程大学(注:黑龙江省非集体户口、北京市户口、上海市户口不能迁入我校);

七、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1-84892021,邮箱:hrbcuyjs@;哈尔滨商业大学纪检监察处: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

1、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请下载调档函并彩色打印(如需调档函纸质版可到黑龙江大学主楼座211室领取),按照调档函要求进行调档。

1、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预计在6月中下旬以快递方式一并发给考生,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邮寄地址变更和不需要邮寄自行来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将变更后的详细地址(按附件格式填写)或者注明“自行来取录取通知书”字样后,在5月20日前发送邮件至邮箱:hkdyzb@。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需将调档函及时送交到档案所在部门,由档案所在单位邮寄考生档案。

九、其他注意事项1.同学们可到学校购买行李备品,也可自行携带。2.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3.书费自理。4.跨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学院要求补修相关专业课程。

2.领取办法:①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内的同学,请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自行领取;②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外的同学,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收EMS邮件。

一、接收通知书、调档函或定向协议1.学校从2017年5月25日起发放《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或《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拟于2017年6月下旬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领取办法:①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内的同学,请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自行领取;②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外的同学,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收EMS邮件。

一、接收通知书、调档函或定向协议1.学校从2016年5月25日起发放《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或《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拟于2016年6月中旬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领取办法:①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内的同学,请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自行领取;②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外的同学,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收EMS邮件。

②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外的同学,学校于5月25日统一以EMS邮寄,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哈尔滨商业大学研招办2015年5月25日

2.其他新生:①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内的同学,请于5月25日-5月29日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自行领取。②通讯地址为哈尔滨市外的同学,学校于5月25日统一以EMS邮寄,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哈尔滨商业大学研招办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