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10人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2014至2015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以及定向生除外),且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2015至2016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且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报考。

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2017年香港地区招收免试生总计划为12个。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学院介绍”栏目查询。招生专业详情如下:学院专业名称招生名额学制学费(元/学年)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3四年6500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2四年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2四年商学院工商管理1四年5000会计学2四年金融学1四年人文学院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一)2013——2014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提前批、网络生以及定向生除外);(二)完成所在院校第一学年学习(修满学籍所在院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所修课程初次考试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记录;(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五)每名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4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含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10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10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10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5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5人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3人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