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文件的精神,更好的推进普通高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专业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1、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需按类(具体见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部分院校牵头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并请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进行报考,具体考试缴费、考试地点、时间(集中在4月6―9日)、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负责组考院校或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2、办理免试入学的考生请于4月15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办理备案手续。

6、学院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完成单招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单招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招生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与实践符合我院高职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的招生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行业、企业生产技术能手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考试招生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

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13]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与实践符合我院高职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的招生方式,跟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探索面向行业、企业生产技术能手和中等职业学

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实施单招工作,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河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

1、指导思想实施单招工作,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3]1号文件的精神,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文件的精神,更好的推进普通高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专业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