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一是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一是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二是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对以下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