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
4.学院统一划定分数线。依据总分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1520人,单招专业如下:旅游类旅行社经营管理现代管理类商务英语现代农业类园林技术(园林花卉方向)信息机电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旅游信息管理方向)涉外旅游电子商务导游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导游(韩语方向)营销与策划动漫设计与制作应用俄语(旅游方向)财务会计类(含会计电算化、会计(旅游涉外方向))畜牧兽医类(含畜牧兽医、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9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二)
(3)免试政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
(3)加分政策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① 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② 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③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
3.加分政策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1)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2)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3)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
免试资格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免试政策(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以上,可免试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400分)的90%记入录取总分。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2)符合下列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4月26日领取准考证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试院审批,可免试录
(4)免试政策①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级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级以上,免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450分)的80%记入录取总分。②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
3.免试政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