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
① 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② 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③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④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⑤ 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计50分。
⑥ 立功受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⑦ 少数民族。加15分。
⑧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按照增加分值高项加分。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取得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2.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30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50px,形象好,气质佳。

指导思想大力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高职专科院校选拔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对推进我省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考试(分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共500分)1.文化水平考试考试科目:语文基础(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共300分,三科连考,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为主要考点,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主要考核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数学思维能力;语文基础知识、文学作品鉴赏能力、写作能力;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等。考生高中学业

组织保障为做好2015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成立“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包含命题、制卷、考务、阅卷、录取和突出事件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方案。1.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汤云航成员:马显才、邸卫民、范海燕、那玉凤、王慧贤、刘占明负责我院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考务

1.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4)免试政策①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级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级以上,免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450分)的80%记入录取总分。②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

4.免试政策(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以上,可免试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400分)的90%记入录取总分。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2)符合下列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4月26日领取准考证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试院审批,可免试录

3.加分政策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1)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2)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3)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

(3)加分政策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① 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② 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③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