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所有学术型专业及工程硕士各专业领域设置单独考试,但非工学类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30%。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所选报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有关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202.206.217.109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

2、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政审表》(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手工填写:);(3)《个人陈述》(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填写:);(4)各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见当地报考点通知要求。

8、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见当地报考点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