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并于8月14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确认。招生热线:020-/020-/020-QQ:,,,,招生热线:020-/020-/020-QQ:,,,,

第二次征集志愿开始了我院放开学业水平3个D学院代码:14123(请上线考生抓住仅有的录取机会)—第二次征集志愿通知—

第三十二条经学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8月12日20:00-13日18:00,省教育考试院将“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http://www..cn/kszj),供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上网填报志愿。8月12日20:00-13日18:00,省教育考试院将“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http://www..cn/kszj),供参加征集志

我院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分别为:1、文科类160分,2、理科类150分;3、美术类文化总分160分,术科统考150分;4、高职类“3+证书”130分。

5.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参加二次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该批次志愿。被录取考生可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

第四章考生投档排序原则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

第三十二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