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户号页(第一页,有两印章当页)复印件4份。
2.户口簿学生监护人页复印件4份。
3.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4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
4.贫困证明原件一份(乡镇级别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建档立卡户: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由家庭所在县及以上扶贫办盖章方有效。2、城市低保: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低保证(须彩印件,要复印户主信息、新动态管理记录);c、居民户口册复印件(证明户主和学生本人关系的关键页)、d、银行流水交易明细复印件。3、孤儿: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3.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在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提供的材料: *材料1、北京生源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必须到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意单位核实、盖章,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及低保证明(《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之一的复印件A

(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建档立卡户: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由家庭所在县及以上扶贫办盖章方有效。2、城市低保: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低保证(须彩印件,要复印户主信息、新动态管理记录);c、居民户口册复印件(证明户主和学生本人关系的关键页)、d、银行流水交易明细复印件。3、孤儿: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建档立卡户: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由家庭所在县及以上扶贫办盖章方有效。2、城市低保: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b、低保证(须彩印件,要复印户主信息、新动态管理记录);c、居民户口册复印件(证明户主和学生本人关系的关键页)、d、银行流水交易明细复印件。3、孤儿:a、《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交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入学注册需提供的材料1、《桂林市卫生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给家长)。2、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或2018年高考《准考证》报读高中起点班。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本的户号页、学生姓名页和监护人页各5份,年满16周岁上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不满16周岁须上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份,复印件均须A4纸。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提供有

入学注册需提供的材料1、《百色市卫生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给家长)。2、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或2018年高考《准考证》报读高中起点班。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本的户号页、学生姓名页和监护人页各5份,年满16周岁上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不满16周岁须上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份,复印件均须A4纸。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提供有

15%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助学金需提供的材料与城市免学费学生相同。

15%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助学金需提供的材料与城市免学费学生相同。

获取资助需提供材料:1.户口簿户号页(第一页,有两印章当页)复印件4份。2.户口簿学生监护人页复印件4份。3.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4份。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4.贫困证明原件一份(乡镇级别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