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章程,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考生报名办法、报考条件、招生计划、选拔办法、录取原则和程序、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章程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招生章程须由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看。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
1.中等职业卫生学校考生联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1日下午15:00-16:30。
2.其他考生联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下午15:00-16:30。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内容: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文化素质,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考生在同一个区域(各市、县)参加测试为原则(以本校参加测试为主),考点设置在县级以上各生源中职学校(含社会考生),考场安排以联盟院校负责制具体落实,工作安排另附。
(五)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场
(1)各考点开考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各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2.工作人员
(1)考点单位对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2)考试当天各项指标正常且考前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3.考生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坚持体温检测。在考前14天,考生按学校要求,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记录。社会考生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体温检测。
(2)加强自我防护。在备考和测试过程中,做到戴口罩(除了核验身份过程)、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3)遵守考点纪律。考点设置侯考区、考试区,考生在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定,按时在指定区域内侯考,有序进入考场。
(4)按时参加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考前不聚集交流,考后尽快离开考区。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应急处置
备考和测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刻向学校或社区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就诊。

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简章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申报条件、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简章不得与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违背,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简章进行。各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日前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工作流程(一)考生申报。已经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有关院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公布的申报办法进行申报。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有条件的招生院校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与广西高考报名数据库对接,以便验证考生是否参加了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并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请各市、县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附件:2018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月19日附件2018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序号字段名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备注1KSH字符型14考生号2XM字符型8姓名3SFZH字符型18身份证号4YXDM字符型5院校代码5YXMC字符型40院校

(四)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校,将从下一年度开始暂停其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并缩减其年度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有关违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

招生流程(一)考生申报。已参加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向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提出申报。考生可以同时申报多所院校。招生院校只能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宣传发动其参加本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二)院校考核。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考试,也可以多所院校联合考试,考试工作须于4月25

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简章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申报条件、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简章不得与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违背,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简章进行。各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日前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章程,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考生报名办法、报考条件、招生计划、选拔办法、录取原则和程序、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章程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招生章程须由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