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戚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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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高奖金2000元/学年;总获奖面超过30%。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3.设立特困生助学基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高资助金额3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一条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高奖金2000元/学年;总获奖面超过30%。3.设立特困生助学基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高资助金额3000元/人/学年。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努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增加助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招生咨询电话:0759-、招生咨询邮箱:CJ12622@学院网址:www.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759-,电子邮箱:cjdangban@)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戚卓新监督电话:0759—传真:0759—电子邮箱:QI1998@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戚卓新监督电话:0759—传真:0759—电子邮箱:QI1998@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陈伟锋监督电话:0759-传真:0759-电子邮箱:gdcjxyjw@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莫烈监督电话:0759-传真:0759-电子邮箱:cjdangban@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戚卓新监督电话:0759—传真:0759—电子邮箱:QI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