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管理服务(一)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统筹实施和成效评估;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招募具体工作及对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年度和期满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期满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并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毕业生服务岗位

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2015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2017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9日—6月16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

四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5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7月初)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6月底),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7月初)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