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七条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十五条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