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报考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二十九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九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学院按照普高免文化课考试生、普高非免文化课考试生、中职考生三类情况,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学院按照普高免文化课考试生、普高非免文化课考试生、中职考生三类情况,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