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条录取时,全部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不受专业计划限制。

(2)全部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不受专业计划限制。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总分相同的,文化课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九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十九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十九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一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