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条专家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守则》;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部、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调剂方案。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自行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可放在综合面试时进行,但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口语测试满分1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1.轮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组成如下:组长:林叶锦教授张术佳副研究员副组长:纪玉龙教授成员:张均东教授王宝军副教授毕鹏杰副教授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4)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4)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