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学生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可选择是否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3.坚持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5)学生在第3学期分专业完成后仍按原计划学习,第4学期开始按新专业学习。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其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015年3月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分流原则1.坚持旅游管理类下设专业的区分度与融合度相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旅游管理类下属专业知识体系的特殊性、相关性和兼容性,合理布局各专业知识架构,科学调配各专业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效率和效果,保持旅游管理类所属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2.坚持个人志趣和学业表现相兼顾的原则。学生根据个人意愿提出专业申请,在此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实施专业培养。3.坚持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原

分流依据专业分流的依据由学习成绩(含加分项)和综合表现评价两部分构成。按二者总成绩进行排序后确定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优先权。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学习成绩×90%+综合表现评价×10%其中:学习成绩=课程成绩+加分项1.课程成绩。以学习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即按照第一至第三学期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加权平均成绩按照[Σ(学分×成绩)/Σ学分]的方法计算。为公平起见,参加补考、重

指导思想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原则和“高标准、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长、个人志趣选择专业。鼓励学生加强自主学习,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通过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本专业的办学特色。

2.加分项(1)学习成绩排名加分。大学第一至第三学期年级排名在前40%的学生可获加分,具体如下:排序位于前10%(含)的学生,加分4分;排序位于前10-20%(含)的学生,加分3分;排序位于前20-30%(含)的学生,加分2分;排序位于前30-40%(含)的学生,加分1分。(2)等级考试。每通过以下任何一项资格考试即加1分。包括:①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②雅思、托福、GMAT等通过者;

分流程序和办法1.在旅游管理类下设的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专业,分流时学生按照由总成绩所确定的专业选择优先权进行志愿填报,每个专业可接受的上限学生人数为该大类招生人数的70%,下限预留人数为30%。特殊情况下,在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以及教学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下,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做3-5%的浮动。2.自第四学期第六周开始,学院组织实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学生根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学生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可选择是否参与专业分流。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