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条件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部主办)获一、二、三等奖,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省教育厅主办)获一等奖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二)、加分办法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未达到免试条件的给予加分,详见下表。
奖项加分分值说明省级二等奖15分1、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2、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3、副省级行政单位对应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比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如成都市二等奖可按市级一等奖认定)。4、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10分市级二等奖5分
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经原所在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送我院,由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
具体加分申报表请在报名开始时间在学院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到校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1、声乐:考生自选一首6级以上考试曲目进行表演,限时3-5分钟。自备伴奏曲。

免试及加分1、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在2017年3月10日12:00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于2017年3月14日下午14:00参加学校组织考核,合格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特别提示:

免试及加分(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审处)1、免试录取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申报办法:考生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获奖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3、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二)、加分办法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未达到免试条件的给予加分,详见下表。奖项加分分值说明省级二等奖15分1、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2、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3、副省级行政单位对应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比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如成都市二等奖可按市级一等奖认定)。4、同

免试及加分(待定)备注:申请免考或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认定,并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教务处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待定)备注:申请免考或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认定,并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

免试及加分1、免试条件凡在中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部主办)获三等奖,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省教育厅主办)获一等奖的考生,可免试入学。2、加分办法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未达到免试条件的给予加分,详见下表。奖项加分分值说明省级二等奖15分1、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2、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

免试及加分备注:申请免考或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认定,并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教务处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免试及加分(一)、免试条件凡在中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部主办)获三等奖,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省教育厅主办)获一等奖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二)、加分办法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市级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未达到免试条件的给予加分,详见下表。奖项加分分值说明省级二等奖15分1、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2、设有特等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