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分。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高上线率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0%。
4.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面试和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平行模式录取(考生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5.各专业录取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2)、考试科目与时间如下:序号考生类别笔试总分笔试科目笔试时间1普通高中类300语文、数学、英语150分钟2对口高职类农林牧渔类300语文、数学、英语150分钟信息技术一类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二类语文、数学、英语加工制造类语文、数学、英语土木水利类语文、数学、英语财经商贸类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1、考试: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

(2)、考试科目与时间序号考生类别测试总分测试内容测试时间1对口高职类农林牧渔类100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10-20分钟信息技术一类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信息技术二类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加工制造类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土木水利类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财经商贸类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1)、形式:闭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制卷、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取得2015年四川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4、经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6.2015年4月16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10.2015年8月(详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8.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12:00,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录取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分。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高上线率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0%。4.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面试和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