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研究制订我省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另文公布实施。








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安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及时报送省考试院。省考试院负责依据由教育部备案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

1、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政策加分。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40%。

减少和规范高考政策加分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研究制订我省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另文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