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
(2)其他专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填报志愿1、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填报志愿。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每个考生一志愿限报一个志愿。2、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3、专业考试时间及科目:日期时间考试科目2015年4月25日9:00-11:30文化测试14:00-17:30综合素质测试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规范保密制度。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1.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2.报考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属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2.报考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志愿填报、考试、录取:1、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2、考试:2015年4月25日3、录取原则:(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其他专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3、录取原则:(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间5月5日-9日。(2)免试录取: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和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

(一)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3、录取原则:(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其他专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