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高招工作。

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外埠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4年高招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十七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外埠招生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4年高招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高会统考招生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高会统考招生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高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