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规定的低线后按文化课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规定的低线后按文化课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暂定120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海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执行。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内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非师范类本科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按照“服务地方、学训结合、分段教学、特色培养”的教学理念,针对百色市及广西乃至周边地区社会休闲化的发展趋势,以百色市及广西乃至周边地区社会休闲化的发展对社会体育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我国体育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体育素养,掌握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在社会体育领域中从事群

(六)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专业(本科)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须高于省定本科分数线30分(含),按专业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以上专业录取,当专业课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成绩相同,音乐、美术、书法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