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地址:成都市金沙路42号)。

第二章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4139办学地点: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一)文化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30%)1.全体考生参加。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民政干部学校;考试时间:150分钟。2.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阅卷评分。3.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三科,总分300分。(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70%)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2.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高中考生)及职业能力面试(中职考生)。3.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网上打印签字)。

考核办法(一)文化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30%)1.全体考生参加。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民政干部学校;考试时间:150分钟。2.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阅卷评分。3.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三科,总分300分。(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70%)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2.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高中考生)及职业能力面试(中职考生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www..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2019年在四川省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