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平时成绩(包括高中生的高中会考成绩或者中职生的第二学年和三学年的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满分100分。
(二)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笔试)按照录取时满分300分。
(三)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满分300分。
(四)考生近三年的获奖,取得的资格证书和特长技能证书,有关文艺、体育、美术等特长高累加合计满分100分;
(五)对于符合北京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本市退役士兵,依据士兵在部队的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评分办法普通考生: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奖励加分三农考生: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150*60%+综合测试成绩150*40%

(六)4月10日,如有剩余计划将对社会公布,进行志愿征集。具体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4.形式:根据所抽题目,考生现场答解。专家集体评分,时间10分钟,总分300分。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分别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三天,上报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及高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1)文化课: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高中生、中职生采用不同试卷)。

评分方案(总分800分)(一)考生平时成绩(包括高中生的高中会考成绩或者中职生的第二学年和三学年的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满分100分。(二)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笔试)按照录取时满分300分。(三)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满分300分。(四)考生近三年的获奖,取得的资格证书和特长技能证书,有关文艺、体育、美术等特长高累加合计满分100分;(五)对于符合北京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本市退役士兵,依据士

评分方案(总分800分)(一)考生平时成绩(包括高中生的高中会考成绩或者中职生的第二学年和三学年的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满分100分。(二)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笔试)按照录取时满分300分。(三)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满分300分。(四)考生近三年的获奖,取得的资格证书和特长技能证书,有关文艺、体育、美术等特长高累加合计满分100分;(五)对于符合北京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本市退役士兵,依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