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人数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未设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第一顺次)第一专业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专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北京航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15日起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5日。 2.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由推荐中学上传

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 电子邮箱:zsbgs@.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n/zsweb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报名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招生计划及专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均为理科计划,具体专业为:土木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类、机械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工程类、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 电子邮箱:zsbgs@.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n/zsweb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

招生对象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人数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