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
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二)拟直升专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5、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前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直升专招生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命题组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业命题组,在直升专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封闭命题组卷。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章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面试:严格

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第五章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