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注:材料装订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4、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系人:亚尔麦麦提老师(0997-)王磊老师()麦麦提.依明老师()吐拉甫.依米尔老师()曾磊老师()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时间工作内容3月7日―3月25日2015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4月1日―4月3日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

3、免试录取政策: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5、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前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3、本方案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3、本方案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