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1:00。(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根据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专业

新生录取、报到和资格复查1.根据录取规则按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可作为招生录取时的重要依据,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备案手续。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3.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

(二)中西合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依托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雄厚的外教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并与西亚斯国际学院结育教学联合体,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谋发展;学院大力引进国外大学对城市建设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和先进理念,打造具有国际化特色的现代城市大学;实施“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办学特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围绕一个中心——以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为中心;注重二个加强——加强学院内涵、加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完成三个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建设;实现学院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2.待遇。“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形式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2.待遇。“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形式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毕业待遇: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文凭。

毕业生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毕业生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毕业生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