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初试时间及科目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的考生必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协议。

1、网报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硕士生)。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本科学历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部分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复试:(1)专业主课(考试曲目不得重复初试内容);(2)面试。

(二)表演专业硕士生必须须完成毕业学位音乐会(不低于60分钟)。